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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320国道萍乡段月底收费 摩托车3元/次

 类别:各地报导 来源:江西新闻 发表于:2008-11-22 共被阅读过 88

7mt    从昨天召开的320国道萍乡段改建工程竣工通车收费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新建320国道萍乡段将于11月底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悉,新建320国道萍乡段是一条向银行贷款建设的收费还贷公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立项收费。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规定,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2004)131号文批准,320国道一级公路依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1299号文件的规定制定的收费标准:
1、2吨以下(含2吨)的车辆,12元/车次;
2、2吨以上(不含2吨)至9吨的车辆,6元/吨;
3、10吨以上(含10吨)至20吨的车辆,其中9吨部分按6元/吨次(基价54元/车次)计收,以上部分按3元/吨次计收;
4、20吨以上的车辆按20吨收费。
5 、摩托车、简易三轮车,3元/车次。
6、实行计重收费的车辆,按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财审字[2006]39号文件执行。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公路均应实行计重收费,在收费公路行驶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汽车均适用计重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总重量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各类客车的收费标准不变,仍按非计重的收费标准。7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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